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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宗委授予我校“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牌匾

信息来源:【党委统战部 】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10-10 17:03:54 浏览:
 

日前,我校获评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0月9日上午,我校在临潼校区行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授牌仪式,陕西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晓斐,民族一处处长张岩松,民族一处干部高爽等参加授牌仪式。校党委书记马万清主持会议并讲话。会前,马万清会见了省民宗委一行。

马万清代表学校党委感谢陕西省民宗委长期以来对学校的重视、支持和指导,欢迎省民宗委一行莅临学校举行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他简要介绍了学校历史沿革、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方面基本情况。他表示,学校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重点从三个方面高质量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在师生中开展分层分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持续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三是发挥好学校科研优势,聚焦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大力开展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会上,张岩松宣读了《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命名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校党委统战部获此荣誉。王晓斐授牌,校党委统战部部长巩雪松接牌并作表态发言。

王晓斐对我校党委统战部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表示祝贺。他肯定了学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贯彻中央民族会议和省委民族会议相关要求态度坚定、行动坚决、措施有力。结合当前形势和下一步工作,他提出四点指导性意见:一要学深悟透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二要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时抓住和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三要提升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做实凝聚人心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大团结大融合。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撰稿:龚亮 审稿:巩雪松)